教育部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设置程序、指导与监督等。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专业,通过长学制培养,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层次、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管理办法对专业设置条件进行了细化,定性定量相结合设置了具体指标。如师资队伍方面,强调教师“双师”素质,对“双师型”教师占比、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比例明确提出要求;校企合作方面,强调与现行相关政策协同,围绕产教融合型企业、现代学徒制等明确提出要求;教学管理方面,强调实践性教学,对实训基地、实践教学比例等明确提出要求。

管理办法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把招生、办学、就业、生均经费投入等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高校所开设专业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连续3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及时撤销该专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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